來源:來自網絡 2009-06-17 10:49:45
世界上所有孩子到了一定年齡,都應有享受零花錢的權利。零花錢對于孩子并非一無是處,哲學家培根說過:“如果孩子小的時候,在金錢上過份吝嗇于他,孩子在性格上將會變得猥瑣。”的確,在孩子小的時候不學會怎樣使用錢,成年后其財商就會非常低下,難以適應經濟社會的發(fā)展。
現實生活中給孩子一些零花錢是應該的,因為這樣能讓他盡早地認識錢和學會正確使用錢。但在對待孩子的零花錢問題上,有幾點要特別地注意:
1?適時給錢。兒童心理學家認為,兒童在小學四年級就應有支配零花錢的權利。雖然這時孩子還缺乏自理能力,但是,錢能換物的理財理念已經形成。同時,隨著孩子的成長,脫離父母獨立生活的時間相對變長,在相對獨立的時間段,孩子有可能面臨一些需要花錢的事情,如天熱口渴需要買礦泉水或冰淇淋解渴等,并且在這個年齡,獨立打理私人財務的意識開始萌生,孩子開始能計劃到將來,能為今后的打算而暫時地克制自己。
2?適量給錢。給孩子多少零花錢,這決不是無關緊要的問題。零花錢不能隨要隨給,最好定期發(fā)放。零花錢也不宜過多,過多的錢會淡漠孩子的理財觀念。那么,到底每月給孩子多少零花錢比較適宜?
父母在與孩子協(xié)商前,最好從以下幾方面入手:
*了解同城、同校、同年級學生的零花錢水平,大體在一個什么水平線上。對孩子的零花錢數額,不能太小氣、也不能過度,最好維持在同年級孩子的平均線左右。
*了解孩子有哪些正當消費的經常性項目?這些商品的價格如何?并適當予以指導。
*孩子在不同的年齡段,應有不同的零花錢標準。根據孩子的年齡,可每兩年為孩子漲一次“工資”。若遇物價上漲,父母應主動為孩子漲“工資”。
3?給孩子支配零花錢的權利。電視《實話實說》欄目曾演過這樣一個鏡頭:一位母親和十來歲的孩子在攝像機前忘我地爭論。原來孩子拿母親給的錢,買了母親不滿意的東西,所以,母親就訓斥道:“錢雖然給了你,但那是我掙來的,不是你的,你沒權不通過我亂花。”孩子反駁:“怎么不是我的?你給了我就是我的。再說,我沒有亂花,那些都是我認為必需買的。”其實,在大多數情況下,孩子花錢也有他們的道理。也許在父母眼里是浪費,在孩子眼里卻絕對是物有所值。父母應該尊重孩子的自主權,不宜過多地干涉孩子零用錢的用途,應讓孩子自己決定如何使用這些錢。即使買了不實用的東西,孩子也買到了教訓和經驗。若父母干涉孩子的錯誤,就會破壞孩子成長的進程,剝奪他們獲得生活經驗的機會。
4?教孩子制定理財計劃。當然,讓孩子決定零花錢的使用不等于放任自流,要在尊重孩子意志的前提下,加強家長的監(jiān)督作用。如果你在給孩子零花錢的同時,對零花錢的使用加以關注,對孩子進行引導,幫助孩子計劃,給孩子提供參考,孩子就會對花錢有正確的概念。這就要求家長教會孩子制定理財計劃。消費計劃應包括用錢的數目、時間、詳細的用途。在孩子比較小的時候,父母可以和孩子一起商量,盡可能多地考慮孩子對這些錢的支配意見。待孩子年齡稍大,可以獨立擬定計劃時,不妨讓孩子自己擬定消費計劃,父母只提供一些參考意見,如,錢除了購物之外,還可以有哪些用途?消費計劃一旦制定,就要要求孩子按計劃執(zhí)行,父母定時進行小結,以起到監(jiān)督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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