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E度空間 作者:majiafayan 2010-09-07 14:00:19
昨天去銀行辦事,排隊過程中,銀行員工送了一本《卓越理財》2009-11期。有一篇文章《該不該讓孩子掙錢?》,評論了讓不讓孩子掙錢的利弊,提出“不是所有的家庭勞動都要給報酬,因為這里涉及到自我服務意識,家庭責任感以及愛的培養(yǎng)等問題”。文章的配圖提要說“在適當?shù)臅r候,應該給予適當?shù)睦碡斀逃。讓孩子從小就懂得勞動?chuàng)造財富,智慧創(chuàng)造財富;哪些是應盡義務,哪些是應得的報酬。”
當我把這些文字念給老婆聽時,她說“這文章怎么像是你寫的?”文章是記者寫的,但做法卻是我6、7年前,孩子上小學之前就開始做的。所以我對這文章有共鳴。
1,2歲的孩子父母給什么就用什么,不一定注意東西是從哪里來的;3,4歲與家長一起去商場,就看到父母用‘彩色紙片’選需要的東西‘買’回家;5,6歲就理解‘買’的含義知道‘彩色紙片’是‘錢’了。
父母都會告訴孩子,自己辛苦工作才能掙到錢,就能夠選擇需要的東西買。但是,‘理論教育’總歸不及‘親身體驗’更深刻。
所以,在5,6歲時,我就安排孩子‘掙錢’的機會了。我讓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務(比如洗碗,掃地等等)但并不給錢;我把兼職的工作中分解出5,6歲孩子能做的事(比如批量的宣傳資料,裝信封、貼郵票、郵寄之類),給予報酬。
孩子6,7歲時,有一次家里的防盜門出問題,試了幾次從里面外面都打不開,我正想給廠家打電話時,孩子快我一步先說了出來,我贊揚她出了個好主意,給了一點獎金——作為‘智慧創(chuàng)造財富’的示范。
所以,“勞動創(chuàng)造財富,智慧創(chuàng)造財富”在女兒上小學之前,已有親身體會。小學開學后,她要買彩色橡皮,我的回答是“買白橡皮是我的責任,彩橡皮我的收入‘買不起’,但是如果你愿意花自己掙的錢買,我不反對”。量入為出,關注消費的性能價格比,合理的自由度,等等概念就自然而然理解了。
女兒從小到現(xiàn)在,從來沒有為不買她想要的東西鬧過脾氣。5年級時,她的同學7,80%有PSP游戲機,也想要。我的回答還是‘買不起’沒有買,因為,為電子游戲花2000多元,不符合我的消費理念。
半年后,我給她花5000多元買了筆記本電腦,不是她要求的,是我們看學校要求用電腦的作業(yè)越來越多,就想不要讓她總等大人電腦的空閑了。
現(xiàn)在,她更明白了物質(zhì)享受只是生活的小部分內(nèi)容,對社會做重大貢獻才是人生的價值所在。而偉大理想就得從當前的基本任務——好好學習(學知識,學做人)開始。
我對孩子說:世界上的好東西太多了,即便是世界首富也不可能想要什么都買得起。所以,‘買不起’在我這里就是一種很坦然的狀況——在我有限的財力范圍選我最重視最需要的產(chǎn)品或服務。
到上初中之前,女兒的每一分錢都不是家長白給的(我家也不設‘壓歲錢’),都是她的勞動或智慧的貢獻所得(掙錢最多的一次是給我當翻譯,接待到北京自助游的美國大四學生;美國學生在我家住了10天,含早晚餐付200美元,我和女兒平分——接下這事并不是為掙錢:一是給國外朋友幫忙,二是鍛煉孩子長見識)。
因為孩子用的東西基本上都是‘供給’,所以她的錢自己花得并不多。姥爺姥姥生病手術時,她主動愿意用她掙的錢分擔些藥費,比我們預料的還慷慨些。
鑒于女兒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能夠基本正確對待金錢(能量入為出,既不過度浪費,也不刻意節(jié)儉),所以除了保留以前那些‘掙錢’機會外,升初中后我們每月給予她“財政撥款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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