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網絡 2015-05-21 15:02:37
非京籍學齡兒童入學審查即將開始,根據今年年初北京市發(fā)布的《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5年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的意見》,非京籍兒童入學提供"五證"的政策基本不變,具體細則由各區(qū)縣結合實際制定。在實際執(zhí)行過程中,細則讓"五證"延伸出了多達28個證件,讓非京籍家長們有苦難言。近日,一封家長的來信講述了她身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上學故事。
又到了非京籍學齡兒童入學審查的季節(jié)了。2014年在北京的非京籍適齡入學孩子的家庭,需要辦齊15個證件的苛刻審查制度已經讓家長身心憔悴。來自家長們的經驗分享和抱怨,讓同樣作為一個非京籍孩子家長的我知道孩子的入學是多么的困難,也讓我周圍今年有孩子入學的非京籍家長有了心理準備。但是,2015年的政策一出,我和很多孩子家長仍舊驚呆了,證件之多、難度之大超過往年--必須辦齊28個證件才有接受初審的資格。
我所在社區(qū)的一個孩子家長杜姐,從2015年春節(jié)前就開始到處咨詢,提前準備。但至今她還無法確定孩子是否可以在北京入學。這位家長為此幾乎天天以淚洗面,她對我說:"這幾天我淚腺發(fā)達,什么也沒去想,眼淚就不自覺地掉下來。"
看著這些證件名稱,我疑惑了,也更加擔心了,再過幾年,我的孩子也該入學了,我是否也會像今天的所有非京籍孩子家長一樣。
北京市規(guī)定,非京籍兒童入學要求"五證"齊全,即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本人在京務工就業(yè)證明、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、全家戶口簿、在京暫住證、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?shù)貨]有監(jiān)護條件的證明等。然而實際上,"五證"遠不止5個證件,具體可以分為幾大類:
首先是父母身份證明證件,包括父母雙方身份證、父母雙方暫住證、全家戶口本、兒童戶籍所在地無人監(jiān)護證明;
其次是父母工作證明證件,包括父母雙方勞動合同、社保權益記錄、在職證明、雙方所在單位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組織機構代碼;
第三是父母婚姻生育證件,包括結婚證、生育證、流動人口婚育證、孩子醫(yī)學出生證明;
第四是家庭在京住所證明,包括租房合同、房租完稅證明、房租完稅發(fā)票、居住期間的電費單據、水費單據、房東夫妻的身份證、房產證。若沒有房產證,還需要村委會開的證明,加蓋鎮(zhèn)政府公章,并需要有村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。
細數(shù)之后就會發(fā)現(xiàn),需要的證件多達28個!就在前不久,李克強總理還在批評"證明你媽是你媽"多么荒謬!然而眼下,許多家長們正在不停地奔波于證明"這個孩子真是我的孩子"、"我們這個二胎真的是交過罰款的"、"這個7歲的孩子真的已經7歲了"、"我們老家真的是沒人來監(jiān)護孩子了"……甚至有的孩子家長因為一方沒有辦齊證件而選擇離婚,孩子劃歸辦齊證件的家長一方。
九年義務教育規(guī)定了孩子們受教育的權利,現(xiàn)實卻又在這個權利前面加上了28個限制條件。我感到困惑:適齡兒童的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跟父母是否有勞動合同、是否有繳納社保、是否受聘于一個已經注冊了的公司有關系嗎?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跟父母是否領了結婚證、是否有婚育證,甚至跟媽媽是否遵守了計劃生育政策有關嗎?"父母雙方所在單位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",這無疑是在直接拒絕自謀職業(yè)父母的孩子嗎?那些家長做家政的、建筑工地上干活的、擺攤賣水果的,難道這些家庭孩子的受教育權利就要因為這兩個證件而失去嗎?
孩子入學提交這些證件,是為了證明孩子有資格入學還是要將孩子拒之門外呢?
"五證"中有一項是在京住所證明,對于這項要求所有家長也能認可,畢竟孩子要正常學習生活,總是要有一個相對穩(wěn)定的住所嘛!可是,具體要求完稅證明、發(fā)票等種種文件著實把家長們折騰得夠嗆。我所居住的北京市昌平區(qū)冷泉鎮(zhèn),今年適齡孩子的家長為了一張繳稅單,往返鎮(zhèn)政府跑了8趟。鎮(zhèn)政府每天只放100個號,我們社區(qū)的一位孩子家長在凌晨四點趕到鎮(zhèn)政府時,發(fā)現(xiàn)前面已經排起了長長的隊伍,一位家長對她說:"你先回去吧,今天肯定繳不了稅了,今晚吃過晚飯來這里熬夜等吧。"
經過幾個月的努力,杜姐終于辦齊了28個證件,開始準備5月18日的初審。杜姐告訴我,有的地方初審通過率不足50%。如果幸運的話,初審通過后,她和孩子將迎來一批入戶審核的官員--街道辦、居委會、派出所、聯(lián)防隊、學校聯(lián)合入戶核審,主要問話對象是孩子。此前已有家長說,自己的孩子一見這陣勢就不由自主地開始渾身發(fā)抖,因語無倫次而沒有通過核審。所以,杜姐還有一項主要任務就是通過模擬訓練讓自己孩子學會對話。而且,由于入戶審核不事先通知,初審通過后,杜姐就得從單位請長期假在家里等候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九年義務教育法》第四條規(guī)定,"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、少年,不分性別、民族、種族、家庭財產狀況、宗教信仰等,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,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。"第十一條規(guī)定,"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、少年,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,當?shù)厝嗣裾畱敒槠涮峁┢降冉邮芰x務教育的條件。"既然有法律明文規(guī)定,為什么在現(xiàn)實中,孩子們上學卻要如此多"條件"?
第一代進城打工者是我們的父輩,他們的一生獻給了城市,而把我們留在了農村。上世紀80年代出生的我們飽受親子分離之苦,所以現(xiàn)在,我不想再讓自己的孩子遭受同樣的痛苦。我們要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,讓他們能夠擁有跟父母在一起的童年!我想在生活、工作的地方為孩子掙得一片天,讓他們可以自由地學習、生活?粗鐓^(qū)中那一個個為孩子入學而寢食難安、愁容滿面的家長,我想問:我們的愿望很奢侈嗎?要拿多少"證明"才能讓我們的孩子上學?
■編后語
從2008年以來,北京市對于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的一系列政策被視為城市規(guī)模控制、人口管理的主要措施之一。由于子女入學門檻太高,許多進城務工人員為了子女教育不得不離開北京,還有一部分孩子不得不獨自回到老家,成為"留守兒童"。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"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(guī)模",但是正如這位來信的母親所言,學齡兒童的受教育權利不應該因此而受侵犯。今年全國兩會上,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海南改革發(fā)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,一些特大城市管理者擔心隨遷子女教育問題的解決會形成"洼地"效應,與特大城市規(guī)?刂葡嚆!5J為,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障是對勞動力最基本的權益保障,控制人口規(guī)模不應該忽略為流動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。無論置于中央簡政放權的大政方針之下,還是著眼于法律賦予每一個孩子平等受教育的權利,28個證明的入學門檻值得重新審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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